专业面试初定于2016年3月29日进行,基础面试初定于2016年3月30日—4月1日进行。
只参加基础面试的,基础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需加试专业面试的,按基础面试占60%、专业面试占40%计算面试成绩。
以上面试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面试地点设在深圳市,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初定于2016年3月18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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