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员招考笔试成绩出来后,如何进行分数查询和复查?
答:参加2008年云南省 的考生分数可在本站进行查询。
考生可于2008年9月25日到2008年10月8日到报考岗位所属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提交分数复查申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对分数进行复查。2008年10月15日前由各州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公布复查结果。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只受理含有主观试题成绩的查分申请,故本次考试只对申论及法检两院考试主观题部分的成绩进行复查。
2、如何确定面试人员?
答:待笔试成绩复查结果出来后,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将在本站进行公布。
3、本次考试有笔试储备人员库吗?
答:2008年云南省各级 不设储备人员库。
4、 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加权合成吗?
答:从2008年开始,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按一定比例加权合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笔试加分)/3〕×50% +(面试成绩×50%)
(2)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4)×50% 〕+(面试成绩×50%)
5、资格复审何时进行?
答:考生个人信息的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由报考单位所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对比。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并按照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在面试当天复审资格,递补人员由各地进行公示,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资料仍旧不符则取消该岗位或等额进行面试。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08年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凭学生证)、准考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各一份,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
6、面试前考生需准备什么?
答:一是考生可以作一些面试应试准备;二是考生须接受报考资格条件的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08年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凭学生证)、准考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各一份,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
7、面试考官是如何配备的?
答:面试考官采取由州、市统一调配与各地之间交流考官相结合,每个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前一天在纪委、公证人员监督下从考官库中随机抽调持有考官资格证的面试考官并实行集中封闭。
8、对面试过程的客观公正性有些什么具体的措施?
答:除了从面试组织形式和考官配备方法采取措施外,还有:一是对面试考官采取抽签确定分组名单;二是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官按编号评定面试成绩,面试时不出现考生姓名等个人信息;三是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每个面试组选派面试监督员,加强对面试现场和考官评分的监督;四是由公证人员对面试成绩进行现场审核并公证;五是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六是邀请考生家长代表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整个面试过程进行监督;七是面试场所设候考室、考生休息室、考场、特邀考官休息室,候考室、考生休息室设在考场两边,保证已面试考生和未面试考生不见面。
9、面试有最低控制分数线吗?
答:面试的满分为100分,2008年全省统一划定60分为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60分,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10、考生面试时注意事项?
答:一是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如有携带则关闭通讯工具,统一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二是在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学校等信息。
11、今年公务员的面试在什么时候举行?
答:公务员的面试具体时间需在考生分数复查工作(10月15日结束)、进入面试人员公示期(一般为7天)、考生资格复审(面试前1至2周)等工作结束后才能确定,初步估计将在11月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