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2016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来源:红河人才网 阅读:2276 次 日期:2015-12-14 10: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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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屏边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素质,根据红河州人社局《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屏边县决定到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招聘紧缺人才20人,现就招聘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略)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学校范围为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二本以上校本部的毕业生,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

(二)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2016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

(三)具备招聘岗位其它所需的条件,详见《屏边县2016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时间、方式及程序

(一)教育系统

招聘时间:2015年12月10日-2016年1月10日,2016年3月1日-3月20日。

招聘地点:西北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红河学院等部分省内外高等院校。

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时间为准。

招聘方式及程序: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随机差额抽签产生3名或5名考官,汇同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大、县政协工作人员组成现场招聘考核小组直接到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自荐资料,考核组根据考生的自荐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材料:(1)2016年毕业生证明(学校证明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2)个人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及奖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3)本人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学习成果、专业作品及其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4)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录(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确定考试人员。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3、考试考核方式:(1)综合面试。考核组向应聘者提出有关问题,应聘者在10分钟内完成回答,按百分制计分,占权重的40%。各位考官的总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2)课堂教学考核。考核组确定课题,应聘者展示课堂教学能力,20分钟内完成,按百分制计分,占权重的60%。各位考官的总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课堂教学考核成绩。

4、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40分,课堂教学考核成绩为60分。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由考核组考官分别打出成绩,按每个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最后得分,得分小数点后面保留2位小数。

5、确定引进人员。

考核专家组根据考核情况,在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根据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中有考生自动放弃,视考核情况可以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二)卫生系统

招聘时间:2016年1月6日-1月31日,2016年3月1日-3月20日。

招聘地点:云南省大理大学、兰州大学医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等部分省内外高等院校。

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时间为准。

招聘方式及程序: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随机差额抽签产生3名或5名考官,汇同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大、县政协工作人员组成现场招聘考核小组进行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自荐资料,考核组根据考生的自荐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材料:(1)2016年毕业生证明(学校证明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2)个人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及奖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3)本人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学习成果、专业作品及其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4)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录(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确定考试人员。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3、考试考核方式: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4、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中有考生自动放弃,视考核情况可以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三)林业系统

招聘时间:2015年12月10日-2016年1月10日,2016年3月1日-3月20日。

招聘地点:西南林业大学等部分省内外高等院校。

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时间为准。

招聘方式及程序: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随机差额抽签产生3名或5名考官,汇同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大、县政协工作人员组成现场招聘考核小组直接到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自荐资料,考核组根据考生的自荐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材料:(1)2016年毕业生证明(学校证明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2)个人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及奖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3)本人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学习成果、专业作品及其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4)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录(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确定考试人员。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3、考试考核方式:考试考核采用专业提问+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组向应聘者提出有关问题,应聘者在10分钟内完成回答,按百分制计分,各位考官的总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范围林业专业基础知识(50%)、语言表达能力(15%),逻辑思维能力(15%),反应能力(10%),择业动机(10%)。

4、成绩计算。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以上为合格。由考核组考官分别打出成绩,按每个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最后得分,得分小数点后面保留2位小数。

5、确定引进人员。考核专家组根据考核情况,在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中有考生自动放弃,视考核情况可以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四)农业系统

招聘时间:2015年12月10日-2016年1月10日。

招聘地点:云南农业大学等部分省内外高等院校。

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时间为准。

招聘方式及程序: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随机差额抽签产生3名或5名考官,汇同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大、县政协工作人员组成现场招聘考核小组直接到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自荐资料,考核组根据考生的自荐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材料:(1)2016年毕业生证明(学校证明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2)个人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及奖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3)本人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学习成果、专业作品及其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4)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录(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确定考试人员。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3、考试考核方式:考试考核采用专业提问+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组向应聘者提出有关问题,应聘者在15分钟内完成回答,按百分制计分,各位考官的总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范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实验操作知识(50%)、语言表达能力(15%),逻辑思维能力(15%),反应能力(10%),择业动机(10%)。

4、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由考核组考官分别打出成绩,按每个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最后得分,得分小数点后面保留2位小数。

5、确定引进人员。考核专家组根据考核情况,在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中有考生自动放弃,视考核情况可以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五)文体旅广系统

招聘时间:2016年1月1日—1月31日,2016年3月1日—3月20日。

招聘地点: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艺术学院等部分省内外高等院校。

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时间为准。

招聘方式及程序: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随机差额抽签产生3名或5名考官,汇同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大、县政协工作人员组成现场招聘考核小组直接到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自荐资料,考核组根据考生的自荐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材料:(1)2016年毕业生证明(学校证明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2)个人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及奖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3)本人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学习成果、专业作品及其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4)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录(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确定考试人员。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3.考试考核方式。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工作应具备的综合能力、专业素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并现场进行新闻播报、诗歌散文朗诵和新闻评述。

4.考试成绩计算。总成绩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

5.确定引进人员。考核专家组根据考核情况,在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中有考生自动放弃,视考核情况可以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五、考试题本的制作

1、考试试题的制作,从开始到考试结束,必须严格保密。

2、每个岗位参与命题的人员不少于2人,按1:2的比例从备选人员中随机抽取,实行封闭管理,监督人员负责监督直至考试工作结束方可解围。

3、每个岗位考试题本准备3套,让考生代表抽取1套作为本场考试的题本。

4、考试题本一经开封启用后,不得再作为本次考试的题本重复使用。

六、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对考生成绩进行公布,并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公示。

七、录用和管理办法

(一)拟聘人员确定后,由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登记证、教师资格证(岗位未要求的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资格复审通过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二)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拟录用人员必须提供录用岗位条件相对应的证件、证书原件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三)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

(四)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凡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八、纪律

(一)根据原国家人事部第六号令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招聘引进紧缺人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人大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简章由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3225636

屏边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873—3222233

屏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0873-3221432

屏边县林业局联系电话:0873-3221322

屏边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0873-3221318

屏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局联系电话:0873-3221037

附:《屏边县2016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日

在线查阅:

屏边县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紧缺人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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