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分时间:2008年9月25日至10月8日。
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只受理含有主观试题成绩的复查申请。
三、请于2008年10月16日到县市人事局查看成绩复查结果。
四、考生须填写《2008年公务员申论查分申请表》,交所报职位的县市政府人事部门。
附:2008年云南省 申论成绩复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