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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洋县幼儿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汉中市全面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若干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教体系统公开选聘公办幼儿园园长1名、副园长4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为指导,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建好领导班子、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竞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一)竞聘职位
洋州中心幼儿园园长1名、副园长2名,洋县幼儿园副园长2名。
(二)资格条件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幼教事业,履行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公正廉洁,关爱幼儿。
2.坚持育人为本,遵循幼教规律,能胜任和指导幼儿园保教保育工作,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3.具有改革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作风正派,务实创新,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有胜任园长、副园长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素养和幼教知识。
5.有大局意识,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6.做事公道正派,品质优良,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滥用职权谋求私利。
7.园长、副园长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干部身份,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8.园长人选需在公办幼儿园或小学担任副园(校)级职务两年以上;副园长人选在公办幼儿园中层领导岗位中选拔。
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行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提名人选范围
园长人选限本县公办幼儿园及小学副园(校)级干部,副园长人选限本县公办幼儿园中层干部。任职时间、年龄等时间认定均截止2015年10月30日。
(四)不得提名的情况
1、辞职调入县城任教的原农村公办幼儿园主任;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未解除的;
4.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有不良影响的;
5.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6.有师德失范行为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作为初始提名人选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2月8日在洋县政府网和洋县教育网发布公开竞聘幼儿园园长、副园长职位的公告。
(二)公开报名
2015年12月10日至11日,符合资格条件者到教体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需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培训证及近三年县级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由宣传部、教体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
(三)公开推荐
1.大会海推。在洋县幼儿园(城东)召开全县教体系统领导干部大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会议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路建侠同志主持,副县长陈三荣同志作动员讲话,薛亚民同志宣布有关纪律要求,张晓民同志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发放《一次民主推荐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
2.确定初步人选。考察组根据大会民主推荐情况,按照1:2的差额比例,根据得票从高到低确定2名园长初步人选和8名副园长初步人选。由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身份、年龄、学历、任职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情况进行查档、复核。
(四)竞职演讲
召开竞职演讲大会,每名人选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自我介绍和竞职演讲,每人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不参加大会竞职演讲者取消推荐资格。
演讲完毕后,发放《二次民主推荐表》,由参会人员根据其表现情况,进行二次投票推荐(推荐表中所列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列),根据得票情况确定1名园长人选和4名副园长人选,进行深入考察。
(五)深入考察
深入考察按照考察公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查看有关资料,对考察对象做进一步考察了解。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主要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问题和缺点等。
1.考察公告。将考察对象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告,广泛接受监督。
2.个别谈话。通过谈话深入了解考察人选德、才、能表现情况;是否同意任职。谈话范围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中层以上人员及分管部室全体人员。
3.书面征求意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书面征求意见的范围是: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全体工作人员。
4.查阅有关资料。查阅考察对象近三年考核情况、奖惩情况及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察对象向考察组撰写个人三年思想工作总结,并对自己的优缺点作全面客观的分析,字数1500字左右。
5.考察组集体研究讨论后,形成全面系统、客观准确的考察报告,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对考察中有问题,影响任职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研究决定
召开公选领导小组会议,考察组按干部任用程序,逐个汇报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等方面的情况,提出拟任建议,按有关程序履行任职手续。
(七)任职
教体局根据会议决定,对拟任用的干部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文任职,试用期为一年。
对进入竞职演讲、差额考察环节的落选人员,存入档案作为以后任用依据,并由教体局主要领导负责同其见面谈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为了确保竞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整个选拔过程由县教体局纪检室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由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全程实况录像。
监督举报电话:8212371/8212981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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