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6月18日中共石阡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纪要([2011]9号)和2011年6月21日石阡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石府常议[2011]7号)精神,石阡县公安局、石阡县就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治安巡逻队员30名(主要从事城区治安巡逻工作)。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非农户籍初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民政部门证明);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失业登记证为准);
3、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持村、乡镇失地证明)。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男性公民。
2、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28周岁
3、身高要求:168厘米及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三)聘用方式
采用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实行100分制,其中面试50分、体能测试50分,按总分高低聘用。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每月1100元,其中:政府补贴550元、就业局岗位补贴550元,社会保险补贴按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执行。
(五)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1日至18日;
2、报名地点:石阡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3、联系电话:0856-7935038 手机:13638100188(周其文)
4、报名须知:报名须持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
(六)考试安排
1、面试时间:8月22日。
2、面试地点:县公安局会议室。
3、体能测试时间:8月23 日。
4体能测试地点:临时通知。
5、体检、政审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