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清远市佛冈县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通知
来源:佛冈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1386 次 日期:2015-12-01 11:57:10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5年清远市佛冈县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网校授课:>>>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财会〔2013〕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和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清财会〔201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换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持有效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且属于佛冈县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管辖的人员,均属于本次换证的对象。

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

二、换证时间

本次换证工作从2015年12月15日开始,到2019年6月30日结束,逾期不再办理。此期间新版和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可以同时使用。自2019年7月1日起,旧版证书作废。

持新版证书人员应当在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三、换证程序

会计持证人员按照现发证机关的属地原则,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换证,由持证人员在网上申请预约后,直接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

(一)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换证工作原则上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结合进行,换证人员须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完成继续教育后,再申请换证。

(二)按规定完成信息采集

换证工作和信息采集工作同时进行。即本次换证同时进行持证人员的信息采集。换证人员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201.76.65.189:8080/gdkjcms/)”,通过“从业办理—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填写申请表(持证人员以前已经通过信息采集的不用填写)。

(三)换证申请

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信息采集的换证人员通过“从业办理—换证申请(含遗失补办)”填写申请表后(换证原因:旧证换新证),携带换证资料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新版证书由广东省财政厅统一印制,换证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换证资料

1.《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1份;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信息采集内容发生变更的,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相关说明

(一)对于因工作调动、户籍(居住)地变更等原因,按规定应当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的持证人员,应当按规定先办理调转,再办理换证手续;

(二)对于因遗失或毁损等原因,按规定应当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办的持证人员,应当按规定先履行公告程序后补办证书,再办理换证手续。

(三)换证受理点地址:佛冈县振兴中路289号佛冈县财政局会计股(704室)电话:4288136。

佛冈财政局

2015年11月1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会计考试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