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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社局《关于2015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15〕20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招募部分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指标
(一)市人社局下达我县2015年县选“四支招募计划”指标220名,其中“支教、支农、支医”190名,支企30名。
(二)根据2015年省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实际考试报名未录取人员成绩确定招募人选。我县生源参加2015年省列各项目考试报名未录取人员共3868名,其中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西部计划”3692名,大学生村官176名。“大学生村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与其他项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不同,单独划线录取。
具体指标,“大学生村官”9名,其他项目181名。计算办法为190÷3868×两项分别未录取人数。
二、招募条件
2002年以后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庄浪生源普通高校大专(高职)及以上毕业生、因婚姻关系户籍迁入我县的外县籍生源,并参加2015省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西部计划和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未录取的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县、乡镇事业、企业单位服务;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4.报考支企岗位的需为庄浪籍城乡低保家庭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企业相关需求。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7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核。报名材料包括:考试准考证、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或派遣至市人社局的《就业报到证》以及近期2寸彩照1张,并填写《县选四支招募计划报名登记表》。
4.支企人员在本次县选招募报名结束后报名,时间及地点在县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四、选拔录取
支教、支农、支医岗位在指标范围内,按照2015年全省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1.对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录取范围。
2.对《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排名靠前,未按规定时限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拔资格。
3.支教、支农、支医岗位拟录取人员在庄浪县人民政府网站、庄浪县人社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组织岗前培训并安排上岗,并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4.支企岗位人员,不按照笔试成绩录取。毕业生与企业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由企业确定服务人选。
五、加分条件
对符合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毕业生根据平政办发〔2013〕31号文件精神,在《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中加10分。加分后分数达到支教、支农、支医岗位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一并录取,不占用市上下达的招募指标,所需指标由市人社局审定其加分资格后另行审批。
六、服务去向
1.拟录取人员按所学专业安排到县、乡事业单位开展支教、支农、支医服务工作。
2.支企人员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由企业确定服务人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企业安排上岗。
七、服务期间管理
1.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单位负责毕业生的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县人社局负责服务毕业生年终考核。
2.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服务单位向人社局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毕业生因故自动离职的,服务单位应及时向人社局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
3.支企人员与用人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企业应及时报告人社局,停止发放生活补助。
4.鼓励在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
八、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及待遇
服务期满后,支教、支农、支医人员经考核合格,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规定,在乡镇事业单位自然减员的空岗中择优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当地事业单位同期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支企人员服务期满自愿留在企业工作的,经企业同意,继续在企业工作,按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服务期满企业未留用或不愿在企业工作的,自主择业。对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服务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