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扶风县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来源:扶风县教育体育局网 阅读:1318 次 日期:2015-11-21 11: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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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中、职中、郡智技校:

依据省、市《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6年我县高考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二)除基本条件外,报考者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

2.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西省居住3年以上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3.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居住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在我省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公安部门出具户籍审核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其报名申请。

(五)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六)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七)报考者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因故经批准休学,但休学期间仍保留学籍,复学后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完整学籍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考。

二、报名时间、地点、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12月1日——7日

(二)报名地点:

所有拟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包括各种免试入学考生、拟参加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等),都必须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到学籍注册学校报名;在我县就读的本县户籍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宝鸡中学考生统一在县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外县区就读的本县户籍考生在县考试管理中心统一接受资格审查,然后在各高中或职中设立的代办点报名、确认信息。具体安排为:

报考类别 报名点 户籍所在地
统考 扶风高中 城关、午井、绛帐
法门高中 法门、天度
扶风第二高中 段家、召公、杏林
单招 职教中心 全县

(三)报名程序:资格审查­­­­­→采集身份证信息→下发报名条→网上报名→思想品德考核→信息确认。

(四)报名办法

1.各高中、职中、郡智技校分别设立报名点,在县考管中心统一指导下实施报名工作,所有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2.11月13日—11月18日,各报名点对申请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为方便从外地市、县区返回原籍考生报名,全县集中于11月28、29日进行资格审查、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等,届时,县考管中心将安排人员专门受理返回考生报名事宜。

(1)本县常驻户口且一直在本县就读的考生,须提供户籍本、二代身份证、农村合疗本、学籍档案、素质教育报告单等,复读生还须提供高考准考证、毕业证等。

(2)学籍跨县区迁转、户籍迁转、涂改或更改、无学业水平考籍号、外地身份证号、外地公安机关签发的身份证或单人单户的本县就读考生,除须提供上述第(1)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学校要在《扶风县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册》(附件1)中予以备注。

(3)来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参加高考报名的,应提供规定的相关材料,填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申请表》(附件3),并须有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意见。此类考生学校要在《扶风县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册》中予以备注。

(4)在外就读的本县户籍考生,除须提供上述第(1)条规定的材料外,应届生还须持《2016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4),往届生还须持《2016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5)等。

(5)所有拟报名考生须填写《扶风县2016年高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有相关审查单位及个人签名盖章(学籍不在我县、凡提供了《2016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的考生或无学籍考生,“扶风县教体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查意见”栏内可不再盖章,由报名点在该栏内备注情况说明),各报名点审查考生资格后须以班级为单位填写上报《扶风县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册》,相关人员签名、学校盖章后连同相关材料按时交县考管中心及县局教育股审核。

(6)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国家、地方、高校专项计划以及免费医学定向生等招生类别对考生类型、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有特殊要求。自2016年起,相关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与高考报名同步进行。其中,城应、城往、农应、农往等考生类型不再由考生自行填写,改由报名点先严格依据有关要求,结合参加农村合疗等信息综合审查确定后在网上填写,后由县考试管理中心审查,并负责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标记对应的考生类型,以确保农村考生资格真实准确。同时分别由学校、县考试管理中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农村考生中,符合以下条件的,要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予以特别标记:

①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县(区)连续3年以上农村地区范围内的户籍;

②本人具有本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注册高中实际就读满3年。

56个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省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须按以下条件对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予以特别标记。

①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县(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

②本人具有本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注册高中实际就读满3年。

3.11月19日—11月23日,县考管中心及县局教育股对各报名点申请报名的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县局教育股审核时学校须统一提供考生学籍表、素质教育报告单、《扶风县2016年高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表》、《扶风县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册》等,县考管中心审核时,学校须统一提供考生户口本、农村合疗本、《扶风县2016年高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表》、《扶风县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册》等。审核时间安排:11月19日职教中心、美阳高中、郡智技校;11月20日扶风第二高中;11月23法门高中;11月24日扶风高中。各报名点应按规定时间前来接受资格审查。

4.11月25日—30日,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下发高考报名条。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高考报名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报名前必须到各报名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报名条。采集信息时,各报名点要提前以班为单位,按报名册顺序收集整理好考生二代身份证,以提高采集进度。信息采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高考身份证信息采集完成后,各报名点于11月30日前为考生打印下发报名条。

5.12月1日—7日,网上报名。考生凭报名条上的报名号和密码,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文史、艺术(文)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和外语;理工、艺术(理)、体育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和外语。外语科目包括听力考试和笔试。填报志愿时,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只能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其余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6.12月15日前,校对考生报名信息,并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各报名点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和照片校验单,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同时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返回户籍报名的考生可集中于12月12、13日(双休日)在指定的高、职中确认报名信息,各高、职中要提前安排好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确认等有关工作。

7.上一年度已被普通高校录取、未在录取院校就读且非主动放弃就读的,报名时应向县(区)招办出具所录取院校为其办理退学的书面材料,由县(区)招办负责审查考生是否属于“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情况。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或被认定为“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考生,2016年公布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同时将其上一年度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事实记入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可以将此作为退档理由。

8.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根据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教考试〔2015〕2号),参加我省高考报名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在报名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各报名点务必于2016年3月1日前向县考管中心上报《特殊考生证明表》及残疾考生信息(附件8)。

9.所有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之前已经被有关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统一考试。省招办在统考前将已录取考生名单整理分发至市、县(区)招办,县(区)招办不再制发已录取考生的准考证。

10.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95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发卡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东亚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7日。

三、加强报名管理,严防“高考移民”和资格造假

1.认真做好报名及咨询服务工作。各学校要按县考管中心的工作安排认真制定报名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高考报名工作万无一失。要通过召开主题会议、举办宣传栏、网站发布信息等形式加强对高考报名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要大力宣传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等政策,并公布高考报名咨询服务电话,使每一位考生和家长明确高考报名政策。对于不符合在我县报考条件的本县就读考生,学校要统一办理好学籍证明,尽快通知他们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

2.严格资格审查,杜绝“高考移民”等违规报考。

高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实行学校负责制,各学校校长是资格审查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高考考生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实行班主任、主管校长、校长层层签名、分级负责的办法,对考生的户籍、学籍、相关证件等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做好户籍或学籍有迁转、在外县就读的本县户籍考生、外地身份证号、单人单户、社会青年、民办学校以及有疑义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要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陕教考〔2012〕8号)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陕教考〔2013〕3号)有关规定,切实保护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正当权益,严查严防“高考移民”。同时,要把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籍列入报名资格审查范围。各学校要增强工作责任心,一丝不苟地完善资审表,分类造册,逐级签字负责,按时上报资格审查资料。

学校资格审查结束后,要在校内公示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信息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及班级、申报类别、资格条件等,所在学校要将以上考生信息在本班和校园内张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公布举报电话:5231392、5230690、5232910,以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要坚决予以清理,坚决杜绝高考移民和其它违规报考现象发生。县级招生部门审核后,须在扶风教育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3.认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考生本人现实表现为主。各报名点负责对在校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格式规范,并由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社会考生的鉴定由其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在《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上,加盖单位公章。由报名点将其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有反对宪法新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或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属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应如实填写。

4.加强对考生网上报名的培训与管理,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网上报名工作以校为单位组织实施,各校要提前准备好报名所需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确保计算机和网络运行正常。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培训,让考生人人知晓网上报名的要求、程序和办法,全方位落实各个环节的工作责任,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按时、准确、顺利报名。各学校应统一组织考生亲自操作,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坚决禁止各报名点或班级统一规定考生报考密码,同时要指导考生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以防他人窃取,因泄漏密码而造成信息被篡改或因本人疏漏造成数据错漏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要教育考生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考生报名信息签名确认后,各校要组织人力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查,对差错、漏填情况做出详细记录,并按有关程序进行纠正,并再次打印出确认单,且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确认单由各校以班为单位整理,无误后统一交县考管中心备查。

5.实行逐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高考政策规定,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各学校为学籍不在本校的考生报名,县上审核时,发现报名登记册中有外校学籍者,审核将不予通过。坚决反对为追求“升学率”而在考生报名资格上的弄虚作假行为,彻底杜绝“高考移民”、高、职中非应届毕业生和高校在校生报考、限制学困生报考、校际之间推诿扯皮等为难考生报名的现象发生。对违规收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将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管理,确保报名信息安全

高考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时,各报名学校均可以通过考务平台取得相关考生信息。各报名学校要严格执行《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被泄露,特别是考生的身份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涉及考生隐私的信息不被泄露。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只能用于考试招生工作,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换考生信息,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利用考生信息进行牟利。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要严密保管,如若有意或不慎将信息泄露给无关方,由此产生与考生意愿相悖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招生信息实行省、市、县级招办、报名学校分级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报名学校要明确岗位责任,确保信息管理责任落实、信息处理及使用规范高效、信息交接及存储安全可靠,对因管理不善导致的信息泄露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扶风县考试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11日

相关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www.ffjyw.com/show.php?id=2008&cid=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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