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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波余姚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大学生村干部“亮绩竞标”选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余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力度,根据省委、宁波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采用“亮绩竞标”方式,通过经历业绩比较、综合素质比试、竞标践诺比选等途径,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大学生村干部,选聘一批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干部,充实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名额
1、选聘范围:面向全市在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全市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2、选聘名额:全市“亮绩竞标”选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8名,其中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 3名,从大学生村干部中选聘5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报考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2)男50周岁及以下(1964年12月1日后出生),女47周岁及以下(1967年12月1日后出生);(3)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6年,曾被评为市“三十佳”村(社区)干部的任职时间可放宽至满2年。
报考的大学生村干部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1日后出生);(3)选聘为大学生村干部满3年;(4)经选举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三、选聘程序
1、组织推荐。报考人员须经所在乡镇、街道(含余姚经济开发区,下同)党(工)委同意推荐。其中,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除推荐符合报考条件的市“三十佳”村(社区)干部外,还可择优推荐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2、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大学生村干部选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选聘办”)负责受理。报名人员须填写《余姚市“亮绩竞标”选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后,随带有关证件和资料报送市选聘办。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现场报名地点:市党群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由市选聘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每类职位少于应选名额3倍的,相应核减名额或取消该职位。
4、量化评价。由市选聘办邀请专家组建专家评审组,运用《经历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干部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按量化得分高低,取足应选名额的6倍(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作为笔试入闱对象。
5、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和农村实务知识》一门,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内容;农村实务知识,侧重对农村社会管理和解决农村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的测试。
6、竞标答辩。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选聘职位1:3的比例,根据应试者的“量化得分”和“笔试成绩”二者相加取平均值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竞标答辩人选(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竞标答辩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注重经历业绩、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口头表达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评委根据竞标对象的陈述答辩表现进行评分。竞标答辩不满60分者淘汰。
7、组织考察。按照经历业绩量化得分占25%,笔试成绩占25%,竞标答辩得分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每类职位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并列的,以经历业绩量化得分高者排列在先,如经历业绩量化得分仍并列,则以竞标答辩成绩高者排列在先。下同)按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选聘办组织实施,并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聘建议人员,并予以公示。个人在工作经历、德行、实绩、荣誉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票否决。
8、组织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市选聘办参照2015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统一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研究决定。根据亮绩竞标、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市人社局党委会、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10、公示聘用。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反映的问题在30天内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之后因故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四、其他相关规定
1、报考相关任职和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11月30日。
2、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经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应随带下列证件和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年度考核等次证明、荣誉证书及其他与报考资格条件、经历业绩评价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等。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未尽事宜,由市选聘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2730262;监督电话:62720700、62713595。
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充分认识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大学生村干部“亮绩竞标”选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认真抓好宣传发动、推荐报名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中共余姚市委组织部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6日
温馨提示:
《报名登记表/经历业绩评价指标体系》来源于余姚人才网,最近更新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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