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分别共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河北省唯一入选“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的高校。1921年建校至今已有94年的历史。我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7个。河北大学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时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6年或6年以上,已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三篇(第一作者)或主持过省级以上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奖励者,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二、报名时间:我校2016年博士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至2015年12月30日。
三、考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2016年3月10日-11日报到,3月12日-3月13日考试,3月14日同等学力加试。加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人文社科类: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工类:自然辩证法)及两门本专业硕士主干课程(具体考试科目与所在学院联系)。
四、报名者应于2015年12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4、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7月初补交)或证明书。参加考试报到时需出示证书原件;
5、政审表;
6、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最后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考生于2015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登陆河北省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网站(http://www.hebeea.edu.cn)输入个人基本信息。不输入信息者报名无效。
六、准考证于2016年3月10—11日报到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逸夫楼216室)领取。
七、报名费160元(外地可通过邮局汇款),报名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八、考生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不得更改。报考为非定向的考生录取时务必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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