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网 阅读:1567 次 日期:2015-11-13 14: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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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华南工研〔2014〕55号),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方式和选拔内容,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我院2016年博士生招生在保留公开招考形式的同时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平稳、有序地实施该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招收学科:化学与化工学院所有学科和专业。

2.招收导师:学院有招生资格和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每位博导所招博士生不得超过其当年博士招生指标。

3.招收组织与原则:

(1)设立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具体实施,负责审核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2)设立招生审核工作组,由主管副院长、各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

(3)按照专业或学科设立考核组,对通过审核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录取其中的合格者。

(4)招收原则:宁缺勿滥。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见2016年招生简章),并由两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为国家重点院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在高校就读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含学历教育全日制专业学位);或已取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3.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折合百分制60分)或雅思(IELTS)≥6.0或托福(TOEFL)≥90,GMAT、GRE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申请者具有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相关的专业学习背景。

5.如不符合第1条,但有突出的科研成就和贡献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的考生也可提出申请(往届考生以博士入学时间算起限毕业两年内)。应由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全体投票通过,学院出具意见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

6.同等学力人员、在职单证(非学历教育)硕士以及报考定向就业(含在职委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等)类别的考生不得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参加选拔。跨一级学科报考者须学院资格审核小组

全体投票通过后,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

三、申请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格从网报系统下载)。如是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定向就业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内,注明“同意定向就业”的意见;

3.两份正高职称专家填写的推荐书(模版从网报系统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此项材料,从本人档案材料中复印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且在2016年9月入学报到时核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非学历教育硕士研究生可不提供);

6.身份证复印件;

7.同等学历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证明(须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聘书(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以及论文(科技奖励、重大课题)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8.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

9.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

上述材料中属复印件的,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专业考核阶段须核查原件。

四、申请考核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一律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公众网入口)或者http://yz.chsi.cn/bsbm(教育网入口)。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日17:00-11月30日24:00,网报时间由报名系统控制,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必须在该网站实名注册“学信网”账号并关联“学信档案”(已获得的学历信息,包括高职高专或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信网账号终生有效,请妥善保存好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已有学信网账号的无须重复注册,可直接登录报名。

2.登录学信网后,点击“博士招生”栏目的“进入网上报名”——阅读教育部公告——阅读考试承诺书——选择报考单位(报考单位按学校代码排序,我校的代码为10561)——开始报名——再根据页面提示一步步完成报名信息的提交,直至获得“10561xxxxx”10位数字的报名号。考生还需下载招生单位说明中的《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等资料填写。

3.在网报结束前,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网报结束后,不再接受考生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务必保证所填写网上报名信息与纸质版的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一致。

2.送交报名材料及缴交报名费: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后的考生需将报名材料交送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查,可现场提交,也可函报(函报考生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时间:2015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8:30-17:00)。地点在我校五山校区1号楼1210招生工作办公室。函报截止日期为12月19日(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1号楼1210招生工作办公室(510640),联系电话020-87113401

本次博士生报名考试费标准为120元/人。采取网上“支付宝”缴费的方式收取报名考试费,不接受现金缴费或邮局汇款。网上报名成功获得了报名号的考生可在12月3-8日期间登录华南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scut.edu.cn)右下角的“学费系统”,凭201610561xxxxx的报名号进行网上缴费(密码为六个0)。网上缴费的具体操作请注意查看网上银行收费系统“系统公告”中的《网上银行收费系统使用指南》。缴费成功后方可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形式的报名材料。

3.学院资格审核

(1)学院成立由5名及以上成员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申请者资格。

(2)申请者提交材料后,报考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综合意见,形成《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见》,提交资格审核小组。同一导师有多名申请者时,导师须给出各申请者的审核意见及综合排名。

(3)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做出结论(A、直接通过;B、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C、不通过),填写《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4)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后,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5)学院将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通知考生资格审核结果并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备案,招生工作办公室将最终结果在全校公示。

4.学院专业考核

(1)学院按学科或专业成立专业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每个考核小组必须由5位及以上博导组成(如本专业博导人数不足5人,应由本专业教授或相近学科补足),若考核时少于5位成员参加,考核结果视为无效,必须重新组织。考核组设组长和秘书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等工作。

(2)面试形式为口试,面试针对申请者的基础理论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水平等进行考核。每位考生准备15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10分钟。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汇报,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面试专家在所分发的打分表中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满分100分。各考核小组对面试考核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全程录音。面试时间一般在2016年5月前完成。

(3)考核结束后学院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同时将申请材料、笔试试卷、面试记录及录音等材料提交招生工作办公室留存。

五、录取

1.学院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综合排名、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2.同一位导师有多名申请者进入考核阶段时,如导师因招生指标受限,无法接收且同意调剂的申请者可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内调剂录取。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得调剂到非申请考核制专业。

3.申请考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者有提交虚假材料、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4.申请考核制方式的招生指标占用学院(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

六、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逸夫工程馆108室

邮编:510640

联系人:刘跃兰,Email:ylliu@scut.edu.cn

联系电话:

020-87113637(学院),传真:020-22236337(学院)

020-87113401(招生工作办公室)

020-87110195(纪监办公室)

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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