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教育局教研室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独山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公开招聘中学教研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爱生敬业,为人师表,有团结协作精神。
2、工作认真,一丝不苟,勤奋踏实,勇于进取,开拓创新,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减负增效成绩显著。
3、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校本研修等活动。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能把握本学科的课改方向,开展学科教研活动及进行学科培训。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
5、 依法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乐于奉献。
6、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 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从事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能胜任本学科教学;教学实绩突出,在全县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并对本学科教材教法有一定的研究。
3、年龄男5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4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招聘学科及要求
1、招聘学科及人数: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中学地理各1人。
2、要求: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仅允许高中教师报考;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中学地理允许初高中教师报考。现教研室教研员可报考相关专业的科目。
三、招聘程序
1、 组织报名
采用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8月15日(上午8:30—下午5:30);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时,在缴纳报名表的基础上,个人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学历、学位证书;
②身份证;
③职称资格证书;
④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证明材料;
⑤报名表上所填的获奖、发表论文等的佐证材料。
各职位报名人数达到3人以上方可开考。
2、 资格审查
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于2011年8月19日下午5:00到县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3、组织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所报学科的初、高中教材及中、高考内容。
笔试地点:县教育局。
4、组织试教
笔试成绩及格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试教对象。
试教时间:2011年8月23日上午8:30准时开始。
试教内容:所报学科的初、高中教材(一课时)。
试教地点:待定。
5、另加分
①县级骨干教师加1分,州级骨干教师加2分,省级骨干教师加3分。②教研室教研员加3分。
6、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总分后加上另加分,从总得分达80分的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考察对象。
7、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考察、民主测评等情况,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四、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活动由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试教具体办法领取准考证时告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教研室负责解释。
《报名表》来源于独山县党政信息门户网站,最近更新:8月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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