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和相关体检机构:
现将我省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并做如下要求:
一、体检时间安排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免试人员、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时间自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第二阶段由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时间自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25日。
各高等学校相关部门要主动与所在地的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指定体检机构取得联系,商定具体体检时间,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各单位集体组织联系,统筹安排,不得影响材料报送工作。
二、参加体检人员要按照学校和体检机构体检时间要求进行,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两份,体检表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所在高校,装入个人认定材料。不到指定机构(见附件)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三、各体检机构应当做好相关体检工作,体检的项目应当严格依据检查标准,主要包括传染病、精神病史、物理检查、胸透、心电图、B超、血液检查、尿液检查、肝功能检查等(女同志须有妇科检查)。
四、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体检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也是确保教师队伍质量的入口关,各高等学校及相关体检机构要认真组织,相互配合,确保全省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顺利完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詹绍玲 电话:0371—60867562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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