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
因工作需要,县委办公室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遴选5名文秘人员,其中4名男性,1名女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热爱文秘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30周岁及以下(1985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因违法违纪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要组织本乡镇、本部门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11月9日至11月16日;报名地点为:县委大院第4栋1层东头第1间办公室;联系人:陈鹏辉(13873486529)、刘裕(13575270573),固定电话:6786333。报名时需填好《衡阳县委办公室遴选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2张。
2.资格审查(2015年11月17日至18日)。由县委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5年11月19日携本人身份证到县委大院第4栋1层东头第1间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2015年11月21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遴选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适当核减遴选计划。
考试内容:?公文写作(上午9点—11点);?调研报告写作(下午3点—5点)。
面试(时间待定)。根据笔试成绩分性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5.考察(时间待定)。按照笔试成绩80%(公文写作、调研报告写作成绩各占40%),面试成绩2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由遴选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依次替补,替补不超过2次。
6.体检(时间待定)。考察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替补不超过2次。
7.公示。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情况,提出录用人员建议名单,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8.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遴选领导小组根据试用表现情况提出调入人员建议名单,报主任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并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衡阳县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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