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在面试日上午7:30分前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候考室报到。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迟到15分钟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顺序抽签确定后,考生要在抽签顺序表上签名。
三、在候考期间,不得离开候考室;需要去卫生间的,需经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后,由1名工作人员陪同往返,不得与他人接触。
四、考生的通讯工具,应关机后交工作人员代为保管,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处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如发现未交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发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五、当前一位考生面试时,后一位考生要作好准备。考生面试时,由考场联络员引领到考场面试。
六、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只向考官报告自己的抽签号,不准介绍自己的姓名,如面试题涉及介绍本人简历时,也不准介绍自己的姓名。面试中,认真理解和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注意掌握回答问题的节奏和时间。回答完后,请说“回答完毕”。
七、面试结束后,不得大声喧哗,由考场联络员引领到候分处休息,等候面试成绩,听完成绩后即离开考场。
八、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服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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