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考生: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2015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的办理工作即将开始,凡符合自考毕业条件,且无违纪行为,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考生,均可申请办理毕业证书。为做好预毕业考生的资格审核及信息采集工作,保证符合条件的考生能如期毕业,现将办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理时间:2015年11月18-20日
二、集中办理地点:晋江市教育局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公地址:梅岭街道南山路112号)
三、需携带的材料:
1、专科、基础科段:《毕业生鉴定表》(见附件1)、《毕业生申请表》(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zxks/“数字服务大厅”中选择“毕业申请表打印”项进行打印)、准考证、所有课程合格证(含免考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本科、独立本科段:《毕业生鉴定表》(见附件1)、《毕业生申请表》(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zxks/“数字服务大厅”中选择“毕业申请表打印”项进行打印)、准考证、所有课程合格证(含免考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含有二维码)(两者选其一)。
四、关于本科段预毕业生提供专科学历相关材料的说明:
1、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闽考院自2014-19号)要求,本科预毕业生除了提供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外,还须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含有二维码)原件。若考生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相关学历的(如服务器检修或2000年前毕业等情况),请尽快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纸质认证(联系电话为:0591-87839705)。
2、如果本科预毕业生的专科及专科以上前置学历证书身份证信息(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等),与现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还应到原发证单位提交更正申请。
3、本科预毕业生应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右上角填写上本人的准考证号、毕业专业、姓名及联系电话。
五、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的预毕业生,请在办理毕业手续时向审核人员提出,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六、《毕业生鉴定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按要求如实填写,认真做好个人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加盖村委会或居委会印章。
七、凡属违纪或其他原因而延迟毕业的,且本次已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也应按以上要求重新办理所有手续。
八、考生应认真核对毕业条件,符合者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否则造成材料丢失而不能如期毕业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所有毕业手续均应在限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晋江市教育局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5年11月8日
附件:毕业生鉴定表
温馨提示:
《毕业生鉴定表》来源于晋江市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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