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提供的面试材料
(一)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二)个人自荐书;
(三)毕业证(学位证);
(四)教师资格证;
(五)普通话等级证书;
(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各类获奖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部分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无违法、无违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可待毕业后报到时交用人单位补验。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程序
1.开座谈会,之后由应聘人员提交相关应聘资料。
2.面试:(1)面试抽签:X月X日上午;(2)面试:X月X日上午—X日全天。
(二)面试要素
包括仪容仪表、专业知识及能力、创新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思维逻辑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
(三)面试方式
采取试教、面试答辩与评委追问相结合,包括考生自我介绍、答辩、评委追问。
(四)面试要求
1.面试时间20分钟。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视为不合格。
(五)面试步骤
1.抽签。按学科分类进行抽签,并按各学科顺序从低号到高号依次进入面试室,未进入面试考生须在候考室等候。
2.面试。
3.成绩通知。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在面试室外等待听取面试成绩。
三、面试、考察合格者,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四、参加面试考生纪律
(一)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或不能继续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考生不得自行携带任何资料进入面试室,违者按违纪处理,不得继续参加面试。
(三)面试顺序抽签结束后,候考室实行封闭式管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四)考生在进入候考室前,须断电关闭通讯工具,并交工作员管理。
(五)考生面试应使用普通话,且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时间到,须立即停止。
(六)考生进入候考室后,直至本人参加面试,中途不能擅自离开候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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