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白底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6年度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6年5月14日-18日举行,共10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
5月14日至18日 (共5天、10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五、报名地点及时间
1、报名地点:镇远县财政局监督股(会计事务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5717822
2、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日—11月22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内登陆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也可以直接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网报,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六、报名考务费
每科50元,书费另计,考试用书随报名确认时自愿征订。
镇远县财政局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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