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1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来源: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 阅读:731 次 日期:2015-11-05 10: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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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11月7日(星期六)举行,江门考区考点设在江门市技师学院(地址:江门市江北路1号)和江门广播电视大学(江门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江门市胜利路116号)。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场。考生须于11月2日9:00-11月6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明确每个科目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认真研读准考证列明的应考须知和相关规定,提前熟悉考场环境和交通路线,预留足够的时间,避免因交通等因素影响考试。

二、带齐“两证”赴考。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且身份证须和报名时所用身份证内容一致。如考生身份证遗失,请及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并留意临时身份证上的有效时间,过期无效。

三、实行“满考”和“裸考”。迟到的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不得提前交卷离场。应试人员考试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提供。考生只准携带“两证”以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贵重物品以及手机、手表、电子记事本、耳机、电子笔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座位。

四、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本次考试所有考场将配备手机信号屏蔽仪,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将到场打击利用高科技作弊,查处各类替考行为。考试过程中严禁抄袭他人或给他人抄袭,试卷一经认定雷同的,取消考试成绩。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规定,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考生有替考、持假证件参加考试、利用高科技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外,还将按照新修订的《刑法》(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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