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黑龙江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我省计划招聘2141名特岗教师,自今年起,县城学校不再列为“特岗计划”设岗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城市、县镇学校补充教师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
黑龙江省今年继续一并实施国家“特岗计划”和省级“特岗计划”,特岗 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全省计划招聘2150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1600人,省级“特岗计划”招聘550人。国家“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有27个县(市),省级“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有11个县(市)。据了解,已被2015年“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正式录取人员,若其签订服务协议的服务区域为“特岗计划”实施县(市)的乡村学校,或者与县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的农村教育硕士自愿改签到乡村学校,且本人符合特岗 条件,可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直接聘为特岗教师。这部分人数为9名,其所用岗位不列入公开招聘计划,因此,特岗教师计划总数为2141人。
按照《方案》规定,实施国家“特岗计划”和省级“特岗计划”,按照人均年280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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