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院2016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根据省教育厅《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按照省招生办统一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日程安排
(一)2015年10月26日下发工作实施方案。
(二)2015年10月26日-11月5日各分院通知学生并做好初审工作。
(三)2015年11月5日各分院上报推荐学生名单。
(四)2015年11月5日-11月13日公示推荐学生名单。
(五)2015年11月14日-15日采集推荐学生报名信息。
(六)2015年11月19日-20日招生就业处上报数据。
(七)考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外语(英、日、俄);下午14:00-16:30专业基础课。
(八)考生成绩将于2016年3月31日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
(九)专升本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时间为:2016年4月3日上午9:00至4月5日上9:00。考生根据《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高校招生计划》,凭密码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填报本人志愿。
考生志愿表设置3个志愿,按照考生填报的3个平行但有逻辑顺序的志愿,省招考办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原则,将达到该考试科目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投档,由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
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成绩,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3个志愿。
考生密码信封丢失或忘记密码,须立即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核实身份后,填写《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附11),进行补发。
(十)录取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15日,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
(十一)剩余计划征集。考生填报的3个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省招办将于2016年4月12日至15日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且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予受理。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对象
1、在校学习期间,按照专业综合排名前30%的应届毕业生。
2、参加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持有“双证”报名的考生不占报考30%比例数,须上报合格考生名单,获得证书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报名结束之日)。
(二)报名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
1、反对宪法所制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学院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德育考核不合格者。
4、在校学习期间,累计超过四科(含四科)以上不及格科目者。
(三)报名要求
1、招生就业处按照省教育厅确定的专升本比例及在籍学生数按分院分专业下达各专业专升本学生数,并予以公示。
2、学生本人向分院提出申请,分院对学生的基本资格进行初审,并会同教务处、学工处对学生进行资格复审,之后把汇总复审后的结果上报招生就业处。
3、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专业学生,如申请人数小于下达的该专业核准人数,招生就业处直接确认名单。
4、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专业学生,如申请人数大于该专业核准的专升本人数,招生就业处将在各专业和分院之间对计划进行二次调整。
5、如果学院符合条件申报的学生总量大于30%基数,招生就业处将向省招生办单独打报告增加报名计划。
(四)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各分院需认真统计此类考生并及时通知考生报名。学院还需填写《2016年黑龙江省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附8),加盖推荐院校公章并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省招考办。
(五)报名费用
报名时考生需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150元。
三、报名程序
(一)信息采集
考生的报名信息采集由推荐学校负责。考生本人依据《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对接表》(附1)、《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3)清晰、准确地填写《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2)。由招生就业处打印《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附6)交考生核对报名信息,考生核对无误签名后,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上报省招考办备案。
(二)信息核对
考生本人要对《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所填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立即更正并确认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三)数据上报。
上报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至20日。院校需上报的材料有:(1)学院推荐报名方案正式文件;(2)《2016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3)《2016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持有“双证”的考生名单》;(4)《2016年黑龙江省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5)报名信息光盘(含“双证”考生名单)一式两份。报送地点:省招考办研招处416室。
(四)数据下发
全省考场编排库及相关考务管理程序将于3月初下发。
各市(行署)招考办负责打印准考证,在加盖公章后下发各推荐院校。各推荐院校于考试前5天将准考证发给考生。各推荐院校对本校考生负有进行诚信考试教育的责任,并且在考前将《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逐一下发,在考生阅知、签名、回收、备案后,方可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四、考生档案组建
学工处负责组建、管理、寄送被录取考生的档案。录取结束后,将考生档案通过机要分别寄送至录取考生的本科院校。
考生档案袋内容:(1)考生的高职(专科)学籍;(2)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高职(专科)毕业成绩单。
五、有关要求
(一)专升本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事关学生今后的发展。各分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分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学院专升本工作有关规定,切实把有升学愿望、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到本科院校学习。
(二)由于省招办下发专升本工作通知比较晚,时间比加紧,而学院2016届学生均在校外实习,联系起来比较困难,望各分院按学院时间要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通知到每位学生,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三)对于在专升本工作中违规操作,出现问题的,学院将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永林
成员:王慧军、聂爱林、刘陆军、孙冀红、李秀梅、吕秀丽、于海涛、计仁军、王云庆、许景润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主 任:王慧军
副主任:包寰
成 员:任广智、倪春凯、朱延泽 、丑作义、张春霞、梁 亮、汪铁楠、杨淑红、于洪涛
专升本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451-88127107、88127993
0451-88127837
此通知发至学院网站:www.nkzy.com,望各分院及时通知学生返校报名。
附: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温馨提示:
《附件2、6、7、8、11》来源于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网,最近更新201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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