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教育部和财政部于2013年认定的全国首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14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之一,也是首批获得认定的2个文化传承协同创新中心之一。中心以中国政法大学为牵头高校,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为主要参与高校,其他协同单位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38个国内机构和德国马普所、(瑞士)洛桑大学、(美国)纽约大学、(美国)西北大学、(美国)马里兰大学等国外著名大学及研究机构,拥有一支由国内和国际一流教授、著名专家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试行审核录取制。考生须按照《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供申请资料,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组织考核,确定录取名单。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中国政法大学部分在职教师(详见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网站http://www.ccijc.com)。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执行中国政法大学有关博士研究生招收的规定,所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在中国政法大学注册学籍,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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