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1日举行。
本次商丘市共7687人参加考试,共安排251场、639场次,设3个考点。具体考点安排如下:
序号 | 考点名称 | 考场数 | 地址 |
1 | 商丘中学 | 66 | 商丘市南京路东段66号商丘中学 |
2 | 商丘工学院 | 137 | 长江路与睢阳大道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
3 | 商丘实验中学初中部 | 48 | 商丘市凯旋路商品大世界对面 |
重要提醒:
1、入场时,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和在报名现场信息采集完成时打印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不得自行携带文具入场。否则,将按考试违纪处理。为防止有人将作弊器材伪装成考试文具带入考场,以考区为单位统一为考生提供考试文具:涂卡可换芯铅笔(2B)1支,备用匹配芯适量;0.5mm黑色字迹中性笔2支,备用匹配芯适量;橡皮1块。第一科开考前,由监考员带至考场放置到每个座位课桌上,考试期间考生不准带走,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统一收回。
3、今年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属于犯罪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九)》生效之日正是本次考试举行之日,在考试中违纪舞弊情节严重的,就是违法犯罪,就要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更多信息请查看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