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5】86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4]2号)文件,我校制订了《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试行)》(苏大研[2014]30号)和《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苏大研[2014]39号),根据文件规定,进行2015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2014级、2015级全日制非在职的在校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中奖励等级与标准下达名额,学校统筹安排。
三、组织实施
1、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相应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奖助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学校奖助学金管理条例和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基础上,要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制定时需综合考虑学生的道德品质、课程成绩、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等因素,实施细则须在评定前在本单位公示;
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须结合本单位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认真进行评定,严格按照2015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实施评定工作;
4、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网上申报;
四、学业奖学金网上申请程序
请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老师(管理员)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首页“奖学金管理”项目下的“学业奖学金”分项内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直接打印《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五、材料递交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一式一份纸质版盖培养单位章)、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打印《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盖培养单位章、负责人签章)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教育与管理科(校本部蕴秀楼305室)。实施细则电子版发至yjsbsg@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温馨提示:
《附件2: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来源于苏州大学网,最近更新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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