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邯郸学院武安分院2015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组织和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由邯郸学院武安分院组织实施,采取集中时间,由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直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5年10月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2、地点:邯郸学院武安分院组宣处
3、乘车路线:乘坐武安市内1、2、4、6、13路公交车西岭湖站下车
4、联系人:杨老师
5、联系电话:0310—5530626
三、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2、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4、已就业考生出具本人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函(证明信),并加盖公章。大学生村官应出具县级组织部门同意报考函(证明信)。
四、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要按通知要求准备所需材料,考生本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人员空缺,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4、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由邯郸学院武安分院通知考生领取。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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