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 公告
来源: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2856 次 日期:2011-07-22 13: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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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根据有关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际,现将2011年 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序号 岗位名称 专业名称 学历要求 招聘人数
1 教师 电子商务 研究生 1人
2 教师 文秘或汉语言文学 研究生 1人
3 教师 室内设计技术 本科 1人
4 教师 建筑工程管理 本科 1人
5 教师 财务审计与税务管理 本科 1人
6 教师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研究生 1人
7 教师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研究生 1人
8 教师 法学 研究生 1人
9 教师 英语 研究生 1人
10 教师 工程测量或测绘工程 本科 1人
11 教师 兽医或动物医学 研究生 2人
12 教学辅助 图书馆学 本科 1人
合计 13人

注:专业名称参见《云南省 录用专业试行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

二、招聘渠道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拥护学校章程,服从学校安排;恪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为人正直,具有团队精神和较强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具有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其以上。

5、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8∶00-2011年7月31日17∶00。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

(二)资格审查,复审

由玉溪市教育局、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前资格复审。

(三)考试

1、笔试(100分)。笔试内容:教育理论(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含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政策法规等)。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岗位面试及试讲人员。不足1:2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后,直接参加岗位面试及试讲。

3、岗位面试及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携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以上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岗位面试(100分)。面试内容:仪表风度、专业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工作态度等。

5、试讲(100分)。主要考察试讲人员实现教学目的、组织教学实施、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等能力。

6、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30%+岗位面试成绩×20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如果某一岗位参加考试的人数只有1人,其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按照《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在体检和考核过程中,若拟聘用人员出现身体条件不符合体检标准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4、公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按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并享受学校有关福利待遇。

2、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1、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报名资料时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2、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材料要求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有关部门鉴证);

2、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书复印件。

5、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


玉溪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云南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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