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份计算机职称考试定于10月27日-10月30日分四天进行,请已经报名并缴费的考生于10月23日09:30—10月26日24:00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务必10月26日24点之前打印准考证,看清准考证上标示的考试日期和时间,并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电子化考试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应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监考人员的指挥下入场照相;考试开始后迟到20分钟者不得入场;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不符者,监考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二、应试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考桌左上方,以备查对。
三、应试人员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任何书籍(资料、纸张)、计算器、软(光盘)、移动存储设备、BP机、移动电话、电脑等带入座位。已带到考点的须交存包处统一保管(电子设备必须关闭),否则按违纪处理。使用相机等电子用品拍摄考试相关信息的,当次全部考试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场次和座位号参加所报科目的考试,按要求输入本人身份证号进入考试系统答题。经提醒仍不按规定登录本人信息的,当次该考试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五、考试全部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未按规定随意进行冷启动、热启动、复位及其它与考试无关操作的,当次该考试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六、每场考试时间为50分钟,考试时间以考场计时器为准。迟到者必须在考试时间内交卷,不得延长时间。提前交卷的,必须经监考人员确认属正常交卷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因特殊情况(如停电、系统、网络故障)导致考试不能如期进行时,应按考点通知的时间另行考试。
八、应试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不得抄袭他人答案、替考、扰乱考场秩序等违规、舞弊行为。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必须记入监考记录,其考试科目成绩无效。
九、考试中保持考场安静,不得要求监考人员、系统管理员解释试题或操作计算机,遇到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举手询问。考试期间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对违反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十、应试人员应尊重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接受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的安排。
十一、保持考场卫生,爱护机房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考场内禁止吸烟、嚼槟榔、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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