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人社局、县城管局决定面向社会为县自来水公司公开招聘财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计划
县自来水公司财务人员3名。
二、 报考条件
(一)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专业;
6、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三、报考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县自来水公司办公室(解放路389号)。
(三)报名时,报考人员持《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经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5年10月30日到县自来水公司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财务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基本专业技能。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若报名人数不足岗位计划1:3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体检由县城管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有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二)考察
由县城管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县人社局、县城管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举报电话6831101、6825325。
六、聘用及管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的,县自来水公司确定聘用,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县自来水公司按规定办理招聘人员的正式用工合同,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期。
新聘人员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并参照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标准执行。
2015年10月2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