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综合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文字秘书岗位3人。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区内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满两年(2013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
(二)1986年1月1日之后(含)出生,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具备履职必备的身体等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情况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3日—2015年11月6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江浦街道文德路18号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区政府大楼北楼316室)
(二)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独立或主笔起草的各类文章或在省市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对未公开署名发表文章的真实性负责。
选调单位不负责保存和退回报名者相关材料。
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调研和文字写作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试合格人员参加考核。
由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相关结果研究确定考核对象。
(五)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
公告、公示均可在南京•浦口官方网站(www.pukou.gov.cn)查询。
(七)相关手续
拟选调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咨询和联系电话
选调事宜及相关咨询由南京市浦口区政府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颜磊
联系电话:025-58882648
南京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 10 月 21 日
温馨提示:
《 附件(报名表).doc》来源于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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