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汾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采编播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将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采编播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广播电视采编播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襄汾县2015年广播电视采编播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统招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优良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详见《襄汾县2015年广播电视采编播公开招聘一览表》;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环境;
(五)愿意服从工作分配。
四、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考试(播音主持岗位:初试、笔试、面试;记者、文字编辑岗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0月30日
早上:8:30—12:00 下午:15:00——18:00
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襄汾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二层会议室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档案可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的存放证明)等有效证件(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襄汾籍考生须先到县人才市场报到,持《人事档案管理卡》或《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存档卡》报考),携带六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到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二层会议室报名,经审核后,填写《襄汾县2015年招聘广播电视采编播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一经填报,不得更改。另外,应聘播音主持岗位的还应提供国家普通话考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根据晋价费(2013)223号文件规定,每人按2科收取考试费100元、报名费10元,合计110元。报名时,必须由本人亲自报名、填表,不得由他人代替,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计划,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在五年内取消在襄汾县范围内的应聘资格,并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和纪律予以处理。
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 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考试
播音主持岗位考试分初试、笔试、面试三个环节,考生初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记者、文字编辑岗位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
1、初试
应聘播音主持岗位的考生在报名处报名后领取初试准考证,初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初试准考证。
(1)初试的命题及成绩评定由广电中心委托有关学者进行,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
(2)程序:应聘者按男、女分组抽签确定初试顺序进行测试,播报统一的新闻稿件,限时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形象、气质、形体、语音条件以及身态语言是否生动、恰当、自然。
(3)成绩评定:根据应聘者的现场表现,由测试评委(五人)分别评定等次,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测试“合格”比例达到60%(含)以上者视为通过初试;“合格”等次比例60%以下者视为未通过初试,不再参加笔试。
2、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请报考记者、文字编辑岗位的考生(持身份证及缴费票据)和通过初试的播音主持岗位考生(持初试准考证及身份证),于2015年11月4日到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二层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法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科目1: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广播电视法律法规等,占笔试成绩20%);科目2:岗位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所报岗位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80%)。
3、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能力测试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及格线以上人员可确定为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的命题和评分委托有关学者组织实施。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为:
播音主持岗位:个人形象气质、新闻播报、即兴评说、现场主持、现场回答评审组提出的问题等;文字编辑岗位:现场组稿、配发评论、文学创作、通讯报道、现场回答评审组提出的问题等;记者岗位:现场采访、新闻事件调查提纲拟定、现场评论、特定新闻稿件的快速撰写、现场回答评审组提出的问题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考官组5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学者组成。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4、总成绩计算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三)考核、体检、公示
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序(若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大于或等于进入面试环节人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且个人总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认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屏弃。自动屏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襄汾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人社局审批后,由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社局事管股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二)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关于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由纪检委全程监督,并虚心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七、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襄汾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法应为有效方法,要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正常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3624973。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襄汾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西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