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函授(业余)专升本科毕业生:
申请学士学位的同学,请于2015年10月20日—12月30日,每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来继续教育学院(锦绣校区行知楼203室学历教育科)办理。申请条件请见《合肥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申请时须带齐申请材料并交纳学位评审费200元(省物价局教计[2006]15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836067
合肥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3:合肥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温馨提示:
《附件1: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来源于合肥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最近更新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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