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5】57号)文件精神,现就芜湖市2015年秋季面向社会受理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对象
户籍或单位(学校)在芜湖市的公民,符合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规定的人员,(注: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的国考人员和非国考人员仍由所属各县区教育部门认定)。
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两学”【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者;或截止2014年2月仅取得“两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者,并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学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的人员。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
(二)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国考人员必须已取得相应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体检项目,在市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现定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弋矶山医院、镜湖区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2、普通话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通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其教育教学能力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但要提供本人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对在校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其他原因毕业当年未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或申请认定未通过的往届师范类毕业生,也应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教育类的毕业生,须提交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一项单科成绩必须是在2014年2月之前取得的。两学成绩均在2014年2月之后取得的,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并由管理档案部门加盖公章(在校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
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网报的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
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网上报名时间
正式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8:00至10月23日18:00,逾期网站关闭,不再受理。
(二)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显示“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非国考人员直接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后,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网上报名注册。国考人员直接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后,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网上报名注册。
2、选择“芜湖市教育局”认定机构,选择“芜湖市教育局审批科”确认点 。
3、申报人要认真仔细按要求申报,按上述要求选择认定机构及确认点,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仔细核对申报信息,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因选择及填写错误导致网上不能确认及审核的责任自负。
4、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时须严格按网上提示的要求自行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不得提供艺术照或大头贴之类。(证件照,后期体检与办证均用同版照片)。
5、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注:须填写本人联系号码)。
6、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密码、电子邮箱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7、申报人可以在“网上申报”页面输入姓名、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自己填写的申请信息,若显示“信息提交成功,等待现场确认”为网报成功;若显示“您仅暂存了注册信息,未提交到注册机构,请及时提交”为网报失败,需修改完善申报信息重新提交,确认无误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
8、申报人自行下载打印(网上填写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3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交相关部门鉴定、审核盖章。
9、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成功后,自行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填写好本人信息,粘贴好照片,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弋矶山医院体检中心、镜湖区医院体检中心、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任选其中一家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日期为10月24日—10月28日(星期天除外),每天上午7:30之后到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前天休息好,晚10:00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早晨要求空腹。
体检中心联系电话:弋矶山医院:5739236,5739056 ;第一人民医院:2676060 ;镜湖区医院:3878562;第二人民医院:3909072。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每日9:00---16:30(逾期视为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七楼教育窗口(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联系电话:0553-2963090。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用A3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体检表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材料1份;
(7)非国考人员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或相关成绩证明材料;全日制教育硕士和师范类专业申请人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应自行粘贴好各类表格上照片,并另交1张2寸照片。粘贴和另交的照片须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版本。
咨询电话: 杨老师 电话:0553-3860324
刘老师 电话:0553-2963090
芜湖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
温馨提示: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3、思想品德鉴定表》来源于芜湖教育局,最近更新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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