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在区内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5名,负责开展劳动监察协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四)原则上年龄为35周岁以下。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人力资源管理或基层工作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程序
1.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人员直接登录肇庆高新劳动保障信息网(http://www.gxld.gov.cn)、肇庆高新人才网(www.job0758.com.cn)下载《2015年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填好后发送到报名邮箱:dwsbmail@163.com。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社会人员报名时须提交(邮寄或传真)以下证件和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现任职务证明的复印件及近期大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底色不限);已婚人员需提供计生情况证明。
(二)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及学位证。
(三)参加考试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如发现存在造假现象的,取消考试资格。
邮寄地址:广东省肇庆高新区(大旺)政德大街91号区人力资源市场大楼5楼510室。
收件人:林火添;邮政编码:526238;
联系电话(传真):0758-3103866。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性等。面试占总成绩的50%,笔试占总成绩的50%。
3.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确定体检人员。
4.考试人员食宿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由区劳动保障局承担(公共汽车按车票实际数额报销,飞机票、火车票统一按火车票硬座标准报销)。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符合体检要求的人员,不予录用。对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顺延增补。
(六)公示和录用。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局内予以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局内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局相关规定执行。
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2015年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
温馨提示:
《2015年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doc》来源于肇庆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网,最近更新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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