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11年7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阅读:1371 次 日期:2011-07-19 18: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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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拟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www.scemc.cn/]上发布)。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www.schj.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四川省招聘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11年7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1年以前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本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科室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外招聘,均在我站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环境监测中心站网(http://www.scemc.cn),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8日至7月25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科室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从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网站下载《2011年7月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发送到邮箱:qxy@scemc.cn。

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网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三)打印《报考信息表》

资格初审合格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于7月28日至7月29日18︰00前登录四川环境监测中心站网打印《报考信息表》,在打印《报考信息表》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下载签订《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报考信息表》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考试试题为:专业知识笔试。

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专业知识笔试。每科笔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专业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按各岗位类别划分:

四川省环境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岗位中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在校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以及与环境监测相关的内容。

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考试范围如下:

(1)实验室分析岗位:分析化学、仪器分析、环境监测。

参考资料:1、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编委会.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编委会.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年3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试题集(上册).第1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试题集(下册).第1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编写组.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1994年。

(2)环境监测岗位:环境类、化学化工。

参考资料: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编委会.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编委会.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年)。

(3)水质自动站管理岗位:分析化学、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硬件维护、样品比对、责任心强。(仅限取得初级职称)。

参考资料:1、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编委会.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年);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试题集(上册).第1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年);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试题集(下册).第1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年);4、《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概论》.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5、水质自动监测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4)空气自动监测及质量管理岗位:环境监测、自动控制、分析化学、仪器分析及相关专业。

参考资料:《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试题集》(上册)。

(5)水生生物监测岗位:水生生物学、淡水生态学、水产学等相关专业。

参考资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编委会.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五篇水和废水的生物监测方法)[M].第四版(增补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年;胡鸿钧,魏印心.中国淡水藻类--系统、分类及生态[M].第一版.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年;金相灿,屠清瑛.湖泊富营养化调查规范[M].第二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0年;周凤霞,陈剑虹.淡水微型生物图谱[M].第一版.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年;《水生生物学(形态和分类》,梁象秋,杨和荃,方纪祖,1991,农业出版社;《高级水生生物学》,刘建康主编,1999年,科学出版社。

(6)会计岗位:会计、审计及相关专业。(仅限有财务工作经历人员)

参考资料:无。

3、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7月3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四川省环境环境监测中心站网站上公告)。缺考任意一科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由人事科于2011年8月4日在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网公布,同时在本单位张贴,报考者请自行登陆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网或到本单位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1年8月9日由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环境监测中心站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监测中心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考试编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站领导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本单位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1届毕业生应在201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及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及报站领导审核确认。站领导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部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站领导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人事科凭站领导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552447

公告、政策、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5552447(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人事科)

监督电话:028-85551020(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察室)

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11年7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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