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各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为提高地区中专暨技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强业务创新能力,结合哈密实际情况,地区将举办2015年中专暨技工教师系列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地区区域内各中专及技工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脱产学习,以课堂授课和专业课讲座的形式进行,培训课时48学时。
三、培训内容
公共课:《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政策解读》、《压力应对与情绪管理》。
专业课:《教育学》、《普通心理学》、《计算机》。
四、报名、培训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
报名地点: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博实楼三楼继续教育中心
联系人:张万新、王永丽
联系电话:2314638 13579670678 15009022900
培训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10月25日(周六、日不休息)
培训地点: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博实楼
五、考核与发证
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地区人社局审核并颁发《继续教育证书》,该证书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
六、收费标准
按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新计价费[2004]5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八条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保障继续教育期间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报名工作。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1、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2、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登记表》1份;3、有继续教育证书并且未填满的带上证书。
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哈密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登记表》(要求A4纸双面打印)
温馨提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登记表》来源于哈密政府网,最近更新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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