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学位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00名。招生计划为初步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文件确定。我校2016年新增“大学生士兵计划”,该招生计划单列,专项专用;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我校自主确定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择优录取。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列入《西安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学科专业(工商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生,欢迎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具体接收办法见我校发布的相关通知。
四、报考条件、资格审查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我校指定。
(二)各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报考流程
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8日~11月12日。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等报考材料,凭报名号到网报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初试科目
(一)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
(二)考试地点:西安科技大学雁塔校区。
(三)初试科目为: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01-思想政治理论(分值:100分)、外国语(201-英语一)(分值:100分)、业务课一(分值:150分)、业务课二(分值:150分)。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1-思想政治理论(分值:100分)、外国语(204-英语二)(分值:100分)、基础课(302-数学二、303数学三)(分值:15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150分)。
3.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分值:200分)、204英语二(分值:100分)。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阶段考核。
专业基础课复习主要参考书目附于本招生目录后。
七、体检、复试、录取
(一)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我校复试时进行专业课考试,复试形式为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三种相结合。复试笔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 “西安科技大学各学科(专业)复试内容”、“西安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三)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录取考生于2016年秋季入学。
八、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遵照陕西省政府统一规定标准收取。
(二)我校通过设立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一)招生单位代码:西安科技大学---10704
报考点代码: 西安科技大学---6118
(二)西安科技大学主页:http://www.xust.edu.cn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xust.edu.cn
(三)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雁塔校区行政楼3楼306室
邮 编: 710054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路中段58号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5583845 传真:(029)85583845
各学院(部)联系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通过招生目录查询该专业所属学院,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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