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同意录用楼凌波等13人为公务员的批复》(金人社函〔2015〕110号)、《关于同意刘俏艳等7名同志为公务员的批复》(金市组批〔2015〕69号)和义乌市委组织部《关于王端端等20名新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的函》(义组函〔2015〕55号)文件精神,请楼凌波、杨琪、王端端、楼思剑、楼瑞华、朱锡明、楼博雅、张燕、楼斌、何昊玥、龚煜涵、朱兴、鲍华杰、刘俏艳、朱婷、吴志刚、黄高翔、刘振华、黄子华、楼志坚等20名同志携带户口本(户口符合《义乌市公务员户口迁移暂行规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16日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香山路人才市场10楼)办理有关手续。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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