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金融(独立本科段)等9个专业考试计划通知
来源:北京市教育考试院 阅读:4598 次 日期:2015-10-13 16: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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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自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经与主考学校协商,决定对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金融(独立本科段)、经济学(独立本科段)、会计(独立本科段)、国际贸易(独立本科段)、工商企业管理(专科)、人力资源管理(专科)、广告学(独立本科段)、项目管理(独立本科段)、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等9个专业的考试计划做出调整。新修订的考试计划自2016年4月考试开始执行。

现将调整情况公布如下:

一、金融(独立本科段)

原本专业中的对外经济管理概论(00053)、金融市场(00077)、电子商务与金融(00913)与电子商务与金融(实践)(00914)三门课程自2016年4月起不再安排考试。上述停考课程任意一门课程合格,可顶替新计划中任意一门选考课程。

专业 原执行期课程 新执行期课程 顶替关系
课程代码、名称 学分 考核方式 说明 课程代码、名称 学分 考核方式 说明
金融(独立本科段)01B0205 00053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00077金融市场学 5 5 笔试笔试 必考 05678金融法 00140国际经济学 00048财政与金融 00150金融理论与实务 4 6 5 6 笔试笔试笔试笔试 选考不低于10学分,不考外语的考生再选考不低于10学分的课程。 1门顶1门
05678金融法 00140国际经济学 00048财政与金融 00150金融理论与实务 00913电子商务与金融 00914电子商务与金融(实践) 4 6 5 6 3 3 笔试笔试笔试笔试笔试实践 不考外语的考生选考不低于10学分

二、经济学(独立本科段)

原本专业中的选考课程对外经济管理概论(00053)自2016年4月起不再安排考试。该门课程合格,可顶替选考课程中除外语课程外任意一门课程。

三、会计(独立本科段)

原本专业中的选考课程金融市场学(00077)自2016年4月起不再安排考试。该门课程合格,可顶替选考课程中除英语课程外任意一门课程。

四、国际贸易(独立本科段)

原本专业中的涉外经济法(00099)、外经贸经营与管理(00101)两门必考课程分别调整为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企业管理概论(00144)。新旧课顶替关系如下:

专业 原执行期课程 新执行期课程 顶替关系
课程代码、名称 学分 考核方式 课程代码、名称 学分 考核方式
国际贸易(独立本科段)01B0206 00099涉外经济法 00101外经贸经营与管理 4 4 笔试笔试 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0144企业管理概论 4 5 笔试笔试 1门顶1门

五、工商企业管理(专科)

原本专业中的必考课程国际企业管理(00148)自2016年4月起不再安排考试。该门课程合格,可顶替选考课程中的生产与作业管理(00145)课程。

六、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

原本专业中的必考课程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03312)自2016年4月起不再安排考试,原选考课程管理学原理(00054)调整为必考课程。调整后,原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03312)合格,可顶替管理学原理(00054)或公文写作与处理(00341)。

七、广告学(独立本科段)

原本专业中的选考课程消费者行为学(07146)自2016年4月起不再安排考试。该门课程合格,可顶替选考课程中的艺术概论(00504)课程。

八、项目管理(独立本科段)

本专业不再设置加考课程,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直接接考本专业。

九、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

原本专业中的选考课程美学原理(06415)调整为工程经济学(04624)课程。调整后,原美学原理(06415)课程合格,可顶替工程经济学(04624)课程。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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