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选拔优秀在学硕士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现依据《江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江大校〔2012〕2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5年10月底—11月5日,符合条件的在学硕士生向拟报考专业所在学院(中心、研究院,下同)提交申请,有关申请材料包括《江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一)、硕士阶段成绩单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注:1、申请人第一学历须为本科,且最后学位须为学士或学士以上,现为我校二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或原则上应是来自“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中国科学院所属院所或其他院校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的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2、2016年推荐免试将采取“先选拔优秀在读硕士生后互选确定指导教师”的方式。招生导师为列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正在主持国家级课题的我校第一序列专职博士研究生导师
二、2015年11月10日前,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及申请材料汇总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2015年11月11日—11月15日,各学院负责将资格审核结果通知相关申请人。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在11月20日前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2.187.120.13:9000),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交纳200元/生的报名费(网上支付),并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以下材料(用A4纸依次排列) 。
1、《报考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原件一份;
2、与报考学科有关的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原件二份;
3、近三个月内体检表一份(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思想政治考核表一份(交硕士学习所在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负责人填写、签章并密封);
5、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7、英语水平证明一份(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8、如有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请提供复印件一份。
以上1—4项材料的空白表在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中生成,下载填写。
四、2015年11月底,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结束后,由各学院安排组织师生互选工作,并将互选结果报研究生院。
五、2015年12月初,研究生院将综合考核合格并拟录取的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与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签订培养协议(见附件二),发放博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一:江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二:江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温馨提示:
《附件1-2.doc》来源于江苏大学网,最近更新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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