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时政评论:自媒体
来源: 阅读:931 次 日期:2015-10-13 10:31:15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事业单位时政评论:自媒体”,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时事评论背景:

最近有两件事在网上传得很火,一是某知名媒体人被检方带走调查,一是两位媒体人在微博上互骂引发围观。两件事本没什么联系,却因为同在微信“朋友圈”这个平台中广泛转发而显得格外扎眼。有时候想想,媒体人过去是站在桥上看风景,在自媒体时代反成了被看的风景,边界打破了,风景好不好看,只有桥下的人知道。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自媒体”问题

媒体人必须辩证地看待自媒体,对新媒体和新技术有敬畏之心,不能人为物役,滥用自媒体及其代表的话语权。其实媒体的责任说大很大,说具体也具体,归结起来就是“底线”二字。 

“股神”巴菲特有句名言:“只有在潮水退去的时候才知道谁在裸泳”,以此告诫投资者,当短期的非理性市场因素退去后才会知道谁是在投资、谁是在投机。这话用在今天的媒体环境下也是合适的,只不过变成了在自媒体大潮汹涌袭来的时候,才会知道哪些媒体人没有节操。

作为媒体从业人员,媒体人自然是最早接触到自媒体、并发现其制造舆论巨大能量的人群之一。近年来,新闻故事的发掘、新闻事件的报道、新闻素材的搜集已经都离不开互联网和自媒体。在一些重大新闻和突发新闻的报道中,自媒体甚至成为推动和撬动报道的关键力量。

自媒体拓展了媒体人的视野,延伸了新闻生产的渠道,提高了新闻报道的效率,但它归根结底依然是个工具。就像人类历史上发明的各种工具一样,工具是进步的标志,也会成为发展的局限。这就要求媒体人必须辩证地看待自媒体,对新媒体和新技术有敬畏之心,不能人为物役,滥用自媒体及其代表的话语权。

遗憾的是,这样的事情在今天的媒体圈中,已经变得屡见不鲜。有些媒体人将自媒体当作炫耀个人形象的窗口,有些媒体人将自媒体当作宣泄不满的平台,还有些媒体人将自媒体打造成公关工具,与一些公司企业相互勾结,成为非法牟利、造谣生事、打击竞争对手的“黑媒体”。这些现象在互联网上早已有之,甚至成为一些公开或半公开的秘密,但媒体人的参与却将自媒体的这些负面效应拉到了一个新的层次。

媒体人凭借自己的媒体平台,掌握着采访和报道的工具,打造了人际关系的网络,影响着社会舆论的走向,自媒体上的任何言论不能一句“与所属媒体无关”就撇清了自己的媒体属性和社会属性。

《礼记》中有句话:“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意思是说一个人的言行如果受到几个人的关注,那么就应该严格约束而且需要倍加谨慎。在自媒体上,媒体人的一言一行又何止只有几个人在关注着。他们的言行,即使不代表所在的媒体,也代表着媒体从业人员的形象,影响到外界对媒体行业素养和品格的看法。

媒体人对使用自媒体的权利要谨慎使用,并不是要闭目塞听,万马齐喑,而是说要承担起媒体这两个字的责任。其实媒体的责任说大很大,说具体也具体,归结起来就是“底线”二字。在微信上转发一条新闻时问一下自己是否核实过出处,在微博上攻击别人的时候问一下自己是否真的了解这个人,在博客上刊发有争议的文章时问一下这些观点是否真的经得起推敲,这些应该是媒体人的底线,与职业素养有关的底线。

古人常说文如其人、字如其人,讲的是见微知著,以观长远。在自媒体上,同样可以用这个标准来看待媒体人的表现。毕竟,好故事需要好文章,好文章背后是好人品;而好人品就是好人品,不管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自媒体上。

更多信息请查看事业编‖公务员‖考试资料‖考试技巧

更多信息请查看时事政治真题‖模拟题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