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山西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考公告》及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现将长治市拟选调人员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人员名单详见2015年9月18日山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的《2015年山西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及省直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二、体检时间
2015年10月12日。
三、集中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5年10月12日上午7:15前到长治市委、市政府(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院内综合办公楼前报到。7:30准时开始检录、编组,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集中地点检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五、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
六、考生体检纪律
1、体检实行封闭管理,参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2、参检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参检考生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查实有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4、参检考生家长不得尾随到体检医院干扰体检工作,如造成后果,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七、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考生面试通知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2、参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3、参检考生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4、体检当天需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拟于10月下旬开展,届时我们将电话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55-2022408
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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