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农业科学院 阅读:723 次 日期:2015-10-08 09: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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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原则上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是国家学历教育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 “专业学位”生和“在职申请学位”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必须在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与考试

1、报考我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gscaas.net.cn了解有关博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并于2015年11月10日-11月30日进行网上报名。

2、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3、考试时间:2016年3月12-13日。

4、提交材料:考生在报名时仅须提交《中国农业科学院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自留复印件以备复试使用。考生须在2015年12月20日前将上述表格寄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否则取消初试资格。其他材料在复试时提交。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一般在2016年4月-5月,由各研究所组织复试工作。

2、 复试须提交的材料 :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中国农业科学院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复印件)见附件;

②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应届毕业生只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

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⑥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⑦身份证复印件2份。

四、录取

1、依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采取“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的方式,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在录取时,主要招收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科研、教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3、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学习。

4、我院不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5、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毕业后须全部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并至少服务8年。录取前,在职考生本人须与定向单位、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我院须签订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须与我院和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协议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100081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106766, 82106609(传真)

电子信箱:anfengling@ca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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