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违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考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面试地点设在广西梧州商贸学校校内(梧州市高旺路109号)。
(二)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注的服装,或佩带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四)考生面试当天早上7:30到候考室报到,7:30-8:00进行考生身份证、准考证验证。面试按抽签序号参加,抽签时间为7:50-8:00。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8:30还未到达考场或抽签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考生进入候考室或考场后,要主动关闭手机及其它电子产品,个人物品写上姓名,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统一存放储物柜内),面试结束后考生凭身份证领取。
(六)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擅自出入候考室,出入候考室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
(七)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备课室及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不得将试题、试卷和草稿纸等与面试有关的资料带出面试考场。
(八)按照计划,面试的顺序为:
1.教师岗位(含会计教师、学前教育教师、音乐教师岗位、计算机网络技术(工程)教师):试讲(分值占60%,20分钟)→结构化面试(分值占40%,10分钟)。
2.档案管理员岗位:结构化面试(分值占40%,10分钟)→实际操作能力考核(分值占60%,20分钟)。
3.中餐烹饪实习指导教师:试讲(分值占40%,20分钟)→实际操作能力考核(分值占60%,40分钟)。
(九)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面试的抽签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信息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十)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引领到考后休息室等候公布成绩,公布成绩前不得返回候考室;等候期间服从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管理。原则上,在面试成绩公布之前,考生不得离开考试区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须写出书面申请并报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方可离开。考生中午用餐由学校统一安排吃快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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