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计划生育协会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在乐清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乐清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时间须满3年(2012年12月1日前录用或参公登记),其中新录用镇(街道)工作人员时间须满5年(2010年12月1日前录用),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三、公开选调的主要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晨曦路111号公共卫生中心大楼1112室)。
2.报名办法
报名者需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1寸近照2张,填写《乐清市计划生育协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乐清市计划生育协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附加分审核表》,签署所在单位意见,到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报名。
3.附加分评定
附加分从工作经历和工作绩效等两个方面进行考评量化,满分为10分。
(1)工作经历。
①工作时间每满1年的加0.25分,最高不超过2分。
②任职时间:中层正职岗位每任满1年的加1分,中层副职岗位每任满1年的加0.5分,最高不超过4分;任职岗位中有2个及以上科室工作经历的加1分。
(2)工作绩效
年度考核近3年(2012、2013、2014)年度考核取得优秀等次的每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1.5分;近3年连续取得优秀等次的加1.5分。
(二)资格审查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面试资格。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1比例的,视情可减少或取消选调。
(三)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是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按照面试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如遇考察不合格的,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讨论确定
根据报考者的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乐清人才网(www.yqhr.com.cn)和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www.yqswsj.gov.cn)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未尽事宜,可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咨询,联系电话:61528721。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9月30日
附件:报名表/附加分审核表
温馨提示:
《报名表/附加分审核表》来源于乐清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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