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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曲靖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来源: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阅读:7259 次 日期:2011-07-14 16: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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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曲靖市非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报考人员:

2011年云南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相关信息可从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考试录用专栏(http://gwyj.ynhrss.gov.cn)下载查看。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程序和规定,现将曲靖市2011年非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定于7月19日-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确认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持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各单位具体资格复审地点见附表1)。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如已进行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除对违规报考人员予以处罚外,该岗位所缺面试人员可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排名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岗位进行等额面试。递补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以及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若岗位无人面试,则取消该岗位。递补人员名单7月22日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珠江网(www.zjw.cn)、曲靖信息港(www.eqj.cn)公布,递补人员须于7月25日-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所报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各单位具体资格复审地点见附表1)。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以及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已与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身份是教师的需出具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除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还须提供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岗位如有职称、外语、民族、政治面貌等方面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岗位如有未就业要求的,需提供未就业证明。资格复审确认表由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审核盖章后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各留存一份。

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我市招录计划表中“生源地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为曲靖市,只需满足一项即可。生源地指高考前学生户籍所在地。对于非曲靖市生源的报考人员,户口迁入时间以报名开始时间为界,即2011年3月21日前落户曲靖,且持有曲靖市《居民户口簿》的,符合岗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2、双学位问题

持有双学士学位(这两个学士学位中可能有一个是注明“辅修”的学位)的考生,可以用其中任意学位对应的专业报考,但该专业名称必须在毕业证上有标注。

3、基层工作经历问题

(1)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视同为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务农经历和在境外的工作经历,均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毕业后的工作经验,在校就读期间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2011年毕业生,可按201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招录岗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

(2)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时间,计算基数为“月”。例:2010年4月30日参加工作至2011年3月1日解聘的人员,算工作了12个月,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而2010年5月1日参加工作至2011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员,仅算工作了10个月,不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例:A君,2005年12月-2006年2月在甲公司工作(算3个月);2006年9月至2007年5月在乙公司工作(算9个月);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在省级事业单位工作(算12个月),中间间断时间在家休养。

只要A君能提供以上三个单位的基层工作时间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可以相加计算,即24个月,满足2年基层工作经历。

(3)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凭《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表2)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月份起算。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凭服务证证明其工作经历,凭服务地主管部门开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其工作时间,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凭《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月份起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凭《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凭《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月份起算(对普通招生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而言,该劳动合同的起始月份应晚于毕业时间,早于毕业时间的工作时间属于社会实践,不计算为基层经历时间)。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凭营业执照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时间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凭各级劳动部门签章同意的《灵活就业登记表》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月份起算。

村(社区)干部由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签章确认身份及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定向招录基层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具有连续5年以上基层机关工作经历,任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公务员)的时间为2006年4月(含)以前。

4、截止2011年3月服务期满的下列人员可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

(1)2007-2008年招聘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

(2)2006-2007年招聘的特岗教师;

(3)2008年招聘现仍在聘的大学生村官。

服务期已满,但继续聘用或在四类人员中交叉聘用的人员用第一次聘用时的条件进行框算,可以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

大学生村官的服务期为3年,现仍在聘的服务期满2年可享受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可以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现未在聘的服务期按3年计算,不能报考。此类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有一年也有两年,根据中央关于统筹四类人员的政策规定,统一执行两年服务期(即参加一年项目服务期满的人员不符合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在我省服务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两年。我省招募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特岗教师的服务期为三年。参加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服务期满后已与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四项目人员”需同时出具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未就业证明

公安系统部分岗位限制“至今未就业”,此项主要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判断,该证填写到各地就业服务部门,未开具到具体的就业单位的视为未就业毕业生。也可用以下几种视情况连同其它相关材料辅助证明: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为大学毕业生需要办理的离校手续之一);

(2)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凭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报到证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3)失业证。

6、其它相关规定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公务员招考”专栏下载该公告及其所附的《报考指南》(含补充之一、之二、之三),查看其它相关规定。

二、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定于8月1日-7日,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珠江网(www.zjw.cn)、曲靖信息港(www.eqj.cn)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以免遗漏重要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签章后的资格复审确认表原件。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011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根据招考公告,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合成。即:综合成绩=(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成绩/3+最终面试成绩)×0.5(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综合成绩,并从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拟录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若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核;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核。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具体集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相关公告。报考人员须空腹参检,体检前几天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普通岗位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从2011年开始,我省人民警察等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原《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予以废止。

体检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签章后的资格复审确认表原件。

报考市级单位(含公安、森林公安、司法、工商、地税、质监系统)的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报考县(市、区)单位的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考核机关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公安(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岗位需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届时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根据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从2011年开始,实施新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同时予以废止。

体检、考核或体能测试中若出现不合格人员,在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体检、考察和体能测试各顺延一次)。

附表:1、2011年曲靖市非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招考单位资格复审地点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表:

1、2011年曲靖市非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招考单位资格复审地点

2011年曲靖市非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招考单位资格复审地点
招考单位 资格复审地点 联系电话
各县(市、区)公安局 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西路市公安局科技楼一楼大厅 0874-3392668
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 曲靖市文化路延长线市交通局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0874-3321299
各县(市、区)森林公安局 曲靖市寥廓北路329号市森林公安局政治部(四楼) 0874-3514218
各县(市、区)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 曲靖市麒麟南路289号市司法局政治部(五楼) 0874-3362675
政协曲靖市委员会 曲靖市玄坛路72号市政协办公楼六楼人事科 0874-3132308
曲靖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曲靖市文昌街67号市委办公楼五楼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0874-3122025
各县(市、区)工商局 曲靖市开发区学府路市工商局人事科(五楼) 0874-3135471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曲靖市翠峰路15号市地方税务局人事科(十楼) 0874-3313228
市级和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曲靖市三江大道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和监察科(七楼) 0874-3419002;0874-3419196
麒麟区政府口各招考单位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大院内)二楼会议室 0874-3132229
马龙县政府口各招考单位 马龙县公务员局(县政府大院二楼) 0874-8880461
陆良县政府口各招考单位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大院内)五楼会议室 0874-6203889
师宗县政府口各招考单位 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大院内)一楼会议室 0874-5759623
罗平县党群口和政府口各招考单位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大院内)会议室 0874-8217898
富源县党群口各招考单位 中共富源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富源县五机关办公楼三楼) 0874-4611846
富源县政府口各招考单位 富源县公务员局(富源县五机关办公大楼二楼) 0874-4612028
会泽县政府口各招考单位 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874-5688519
沾益县党群口各招考单位 中共沾益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沾益县五机关办公大楼四楼) 0874-3166289
沾益县政府口各招考单位 沾益县公务员局(沾益县五机关办公大楼七楼) 0874-3167969
宣威市党群口和政府口各招考单位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大街凯程大酒店旁) 0874-7166305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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