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同专业名列前茅,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其它语种参照英语执行。
4、身心健康,体育达标。
二、申请专业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之外,其他各学术学位专业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和选拔程序
第一阶段(校内考生)
1、9月11日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9月18日前,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遴选办法考核并确定推免生名单,将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同时在网站和院内张贴公示。
3、9月20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考生开通。经省招办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可以上网注册(含上传照片)和网上支付报名费。
4、9月28日至9月29日推免生务必登入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5、9月30日前研究生院将对推免生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审核,同时对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登入“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接收复试通知的操作,未进入系统完成接受复试操作的考生将无复试资格。
6、10月3日前,各学科专业组织完成复试工作。在复试前对申请者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方可参加复试。
7、10月4日,研究生院对通过学科专业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上网公示。被我校推荐并拟接收录取的同学,须在2014年10月5日前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查看录取通知,完成接受待录取的操作,未进入系统完成接受待录取操作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第二阶段(校外考生)
1、2014年10月5日前,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登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含上传照片)和选择报名志愿,信息提交前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研究生院将同步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审核和发布复试通知。
2、10月8日前,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登入“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接收复试通知的操作,未进入系统完成接受复试操作的考生将无复试资格。
3、10月12日前,各院系组织完成复试工作。在复试前对申请者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方可参加复试。
4、10月14日,研究生院对通过院系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上网公示。被我校拟接收为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同学,须在2014年10月16日前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查看录取通知,完成接受待录取的操作,未进入系统完成接受待录取操作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四、其它说明:
1、申请者参加复试时须向院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注意: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
1)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能证明考生外语水平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特别说明:外语学院英语专业要求TEM4≥75分。
4)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2、凡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将一次性获得“推免生奖学金”8000元(其中接收推免生的导师资助3000元),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国家助学金6000元,并优先考虑导师志愿。此外,还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企业、社会团体与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对家庭困难的部分考生将酌情减免学费,并优先提供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读研期间,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申请硕博连读和出国联合培养。
3、正式录取通知将在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开。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3)取得推免资格后,因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不合格等情况或因故不能按时毕业的。
5、联系地址: 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0037 电 话: 025-85427119,85427772
传 真: 025-85427119 电子邮件: grad2@njfu.edu.cn
网 址: http://gsnfu.nj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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