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教育局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来源:衡水教育局 阅读:1498 次 日期:2015-09-29 11: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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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认定范围:户籍或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在衡水市(包含景县)的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认定条件

1、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2012年秋季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应届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

6、专升本的在校生可以持大专毕业证申请小学或者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8:30-20: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开放)进行注册报名(www.jszg.edu.cn);向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确认点提供个人材料;确认点对个人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由确认点向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送材料;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为合格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2、确认点的选择: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人员,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人事关系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衡水学院在校专升本在校生,确认点选择桃城区。

3、丢失补证人员:向发证机构申请补办(以教师资格证上公章为准)。

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由本人签名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后在线打印,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要在一张纸上复印身份证正反面)。

3、申请人需准备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不能确认是否为师范类的,要求申请人员提供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自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复印件。

4、县级以上医院(哈励逊医院、市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第五医院、各县市区的县医院等)出具的《身体检查表》(需双面打印),体检时间为10月1日至25日,由申请人自行下载体检表去医院体检。

5、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高39mm×宽30mm(无白边与申请表格照片同底,照片反面写明申请学段、学科、姓名、身份证号最后6位)。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下载后填写盖章)一份,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盖学生处章,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衡水市正式单位)负责审查、填写和盖章。

8、参加国家组织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退回本人)。

9、户籍在本市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页原件(原件退回本人),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工作的需提供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

10、材料顺序: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认定结束后放本人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存档);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③毕业证书复印件;④《身体检查表》;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其中材料②③④⑤⑥要装订在一起,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户口页的原件将退回本人。

11、丢失补证申请材料:由本人签字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市级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原件检查后退回)。

四、时间安排

1、10月12日至10月20日为设定的网上报名起止时间。

2、10月21日至10月27日为市设定的确认起止时间。

3、10月9日至10月27日为市设定的丢失补证申请时间。

4、体检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25日。

5、12月11日-12月20日(休息日不上班),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在衡水市政务服务大厅市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顺延领证时间。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逾期网站将关闭。

2、网上报名方式: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参加国家组织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人员选择“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第一次申请选择“注册”,已经注册过的用本人姓名、身份证、密码登录。

3、申请人必须牢记网上申请注册密码,密码丢失将无法登录报名系统。申请人要注意经常登录账号,关注本人的认定信息,如需要补齐资料请及时与确认点或者认定机构联系。

4、申请人一定要按指定顺序摆放、装订好材料,以防丢失。

5、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与申请其他教师资格证《体检表》格式不同。

6、在校专升本通过国考申请教师资格证人员,确认点应该选择“桃城区教育局人事科”。

7、在校生工作单位为所在学校,不用提供户口本。

8、认定机构:

衡水市教育局(高中、中专、初中、小学、幼儿园)

9、确认点

⑴桃城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318-2812986)

⑵冀州市教育局审批科(电话:0318-8612642)

⑶枣强县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318-8224163)

⑷武邑县教育局师训科(电话:0318-5711960)

⑸深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318-3312203)

⑹武强县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318-3823816)

⑺饶阳县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318-7265809)

⑻安平县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318-7860023)

⑼故城县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318-5328195)

⑽景县教育局师训科 (电话:0318-4222158)

⑾阜城县教育局师训科(电话:0318-4622091)

衡 水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2015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中小学)

3.2015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幼儿园)

4.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温馨提示: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来源于衡水教育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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