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点选择说明
(一)以下考生请选择“西北大学”作为报名点报名
1、本科就读高校在陕西省内并报考我校的应届毕业生考生(陕西理工学院、延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应届生除外);
2、报考省外高校的西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3、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的艺术学理论专业、美术学专业、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专业、美术(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
4、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
5、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
6、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在陕西省内并报考我校的社会考生;
上述考生必须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二)、本科就读高校或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在陕西省外并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当地指定报名点报名考试。
(三)、我校应届生报考省内其他高校,请选择报考高校作为报名点报名(报考陕西理工学院、延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三所高校考生除外)。
二、现场确认说明
(一)、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本人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缴费、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
提出本人《退出现役证》。
(三)、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四)、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五)、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8日至12日到我校太白校区西北大学宾馆3号楼满江红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摄像和报名费缴纳。
(六)、凡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一律无效。
三、其它
(一)、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无网报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接待。
(二)、考生第一次网报信息有误者,请直接在原网报记录上修改,不得重复网报,重复报名者我校将只认其中一条信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牢记“报名编号”以备现场报名摄像时使用。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8302210。
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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