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国家生态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已到了关键时期,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完成创建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20名(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城管工作。
2.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左右,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身高原则上要求男性不低于1.70米、女性不低于1.60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适宜从事城市管理工作情形的。
区机关现有编外人员中,如本人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也可报名。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数达不到1:1.2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10月5日9:00-17:00。
2、报名地点:泉山区城市管理局(欣欣路烟厂物流中心对面)。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生在10月10日9: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
4、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泉山区2015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可从泉山区政府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3张。免收报名费。
(2)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科目为《专业知识》,主要为城市管理和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泉山区政府网站和报名地点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在泉山区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办法:按百分制计算参考人员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4、加分项目:根据岗位性质,对服役期间有立功受奖的优秀退伍士兵,实行在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办法,并计入总成绩,具体为:嘉奖加1分,优秀士兵或班长的加2分,三等功及以上加5分,不同年度或不同类别可累计,但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三)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城市管理局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依次递补。
(四)聘用
拟录用人员在泉山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三、管理办法及待遇
(一)人员管理: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合同期限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间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及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二)人员待遇:聘用期内月基本工资1700元(含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根据当月考勤情况另外发放考核奖金。
四、招聘组织和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由区城管局、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禁弄虚作假。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83861011
五、未尽事宜由泉山区城市管理局确定。
咨询电话:83965016
泉山区城市管理局
2015年9月25日
附:
温馨提示:
《泉山区2015年城管协管员招聘报名表.doc》来源于徐州泉山区政府网,最近更新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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